国家发改委初评发现部分煤炭价格指数行为存在不合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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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下旬,为规范价格指数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成立工作组,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指数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1年第43号),对12家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主体,启动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

从初步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的情况看,部分煤炭价格指数行为存在不合规问题,对市场形成误导,一定程度上导致价格涨幅脱离供求基本面。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核实,对评估和合规性审查认定存在违规行为的主体,采取约谈、公开曝光、限期整改、暂停发布、列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对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国家发改委:电厂存煤突破1.43亿吨可用23天 超过常年水平

国家发改委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产运需各方共同发力增加市场供应,进入11月份,煤炭供应水平进一步提升,电厂和港口煤炭库存快速增加,为确保能源安全保供和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11月份以来,全国统调电厂日均供煤达到810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超过30%,近期连续数日突破900万吨,最高达到943万吨历史峰值。电厂供煤大于耗煤日均超过170万吨,最高达到293万吨,存煤水平进一步提升。11月20日电厂存煤达到1.43亿吨,比10月底增加超过3500万吨,可用23天,超过常年水平,今冬明春发电供暖用煤得到有力保障。其中,东北三省电厂存煤1527万吨,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较10月底提升200万吨,可用31天。11月21日,北方主要港口存煤超过2500万吨,较月初提升500万吨,其中秦皇岛港存煤554万吨。

按目前供煤水平测算,11月底全国电厂存煤有望突破1.5亿吨,远超往年水平,与去年同期水平基本一致,良好的煤炭供需形势将进一步巩固,冬季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