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狂赚200万!虚拟偶像是门好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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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小师妹。首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屏幕前的你会为一个虚拟的偶像而花钱吗?会的话请扣1,不会的话请把“不会”打在公屏上。在这个领域前有队长贝拉一个晚上就狂赚200万,后有柳叶熙凭一个视频,涨粉一百三十多万,还有人可以代言sk 2,麦当劳,肯德基等等,那么虚拟偶像到底有多么赚钱呢?它是一个真风口,还是资本炒作的智商税?今天小师妹就来和大家聊一下虚拟偶像的那些事儿。

其实虚拟偶像,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都还是比较陌生的,尽管这相关概念已经在投资圈炒了一轮又一轮,但是目前国内真的算是破圈的其实只有洛天依。不信的话,我给大家出个题,你知道a-soul,绊爱,AYAYI,还有柳叶熙都是谁吗?如果你能全部答对,那八成你就是一个走在吃瓜前线的老二次元了。

真实的情况是,大多数普通人根本连言和、乐正绫都不认识,尽管他们和洛天依一个公司,还被业内称为“三巨头”,所以在讨论虚拟偶像究竟是不是资本骗局之前,我想先来解释一下何为虚拟偶像。

由于这个问题并没有统一的官方定义,所以我结合了爱奇艺发布的《2019虚拟偶像观察报告》,还有各大券商的报告,先对虚拟偶像做一个定义。虚拟偶像就是在现实中并没有实体,而依托信息技术构建的虚拟角色。在这个定义下,其实想象空间很大,它就可以包括虚拟主播、虚拟歌手、超写实数字人等等。

而依托技术的发展,这个行业已经从1.0时代跨越到了3.0时代。最早的虚拟偶像还是1984年日本动画片《超时空要塞》的女主角林明美。在动画中,她就是宇宙歌姬,动画的热播为他积累了一批初始粉丝。于是制作方灵机一动,便以林明美的形象发行了歌曲专辑。而粉丝也相当给力,专辑一经发售,就在短时间内冲上了日本榜单前几名,这也证明了虚拟偶像是可以商业变现的。

但是受制于技术的不成熟以及消费群体还没有被大规模培养起来,在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虚拟偶像发展其实一直停留在1.0时代,直到那个疯狂跨界的雅马哈公司开发出了一款电子音乐合成软件Vocaloid,我们才真正的走进了虚拟偶像时代。后来出圈的初音未来还有洛天依等等,他们都是以软件为基础而制作的虚拟歌姬。在这个2.0阶段,国内的虚拟偶像主要还是唱歌的二次元。

而进入了3.0时代,受益于VR/AR技术,超写实数字人,还有虚拟主播纷纷入场,他们身家过亿,还有人拿上了百万代言费,抢走真人明星网红主播们的生意。

他们到底多赚钱呢?在过去三年里,据我的不完全统计,仅国内就有三十多个品牌请了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什么欧莱雅、屈臣氏,肯德基等等,还有超写实数字人AYAYI,她跟娇兰、安慕希都有合作,还受邀参加lv的活动,去海边度假,入职阿里。还有国外的超级网红,在2019年的收入就有7600多万元。这些数字是不是相当的惊人?但我相信屏幕前肯定有不少人看到这儿还是一头雾水。

因为说到底大家会觉得这还是一个假人。

所以这到底是真风口还是智商税呢?接下来我想尝试从收益、成本还有粉丝三个角度去尝试分析一下虚拟偶像的商业价值。

首先,尽管从收益来讲,顶流的真人偶像去代言,所能为品牌拉动的销量,从平均意义上肯定是比虚拟偶像要高得多。但是,这也会给品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因为随着偶像经济的发展,饭圈的出现,让当下代言人和品牌的关系其实越来越朝着一次性消费的方向发展。为什么我说是一次性呢?

举个例子,大家可以对比一下霸王洗发水找到成龙代言和开小灶找到肖战代言,这二者的逻辑有什么区别?霸王洗发水作为典型的快消产品,它的国民度很高,找到成龙代言,看中的是一代武打巨星凭借多部作品积累的人气,能为这个品牌争取多少路人盘。换句话说,就是大众对于成龙有着稳重爱做慈善的积极印象。品牌就希望消费者能把成龙的标签移进到洗发水上,前者的目标是广大的路人群体,而开小灶找的肖战代言自然为的不是这个。实话说,其实它要精准收割的是肖战背后的粉丝群体。

其实这个问题不仅局限在肖战身上,这也是所有品牌去找当红的顶流代言背后的底层逻辑,要吃的就是现在的一次性红利。这其实也引发了一个隐性的问题,那就是顶流塌房怎么办?

在这个方面,肯德基很有发言权。曾经的代言人柯震东、薛之谦、鹿晗分别因为吸毒、私生活还有恋情被认为是塌房对品牌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而肯德基还一度被大家调侃是不是。而肯德基还一度被大家调侃是不是陷入了代言人魔咒。最后它把代言人换成了洛天依,从此再无塌房的可能。还有倒霉蛋欧莱雅,才和孟美岐签约三个月左右,就删光了所有和她相关的动态。

最近几天,新推荐官也换成了虚拟女团A-soul。因此安全性高,就是虚拟偶像被很多大牌选中的重要原因。更何况虽然整体带货能力上虚拟偶像比不过真人,但是头部的吸金能力却在实打实的增强。

就拿A-soul来说,之前队长贝拉生日会当晚,仅仅大航海收益就高达200万人民币左右,这还没有算额外的打赏。而虚拟偶像贝拉作为up主,也达成了全b站第二个过万舰的成就。

除此之外,从成本的角度,比起真人顶流明星动辄上千万的代言费,虚拟偶像一般报价几十万到百万,那就便宜的多。并且如果品牌想要自己动手打造一个虚拟偶像,虽然前期要投入个小几千万,成本是挺高,但是这个ip一旦打响,虚拟偶像就成了摇钱树,根本不愁回本。

所以综合了成本和收益之后,大牌们找到虚拟偶像代言,其实就是一波入股不亏的操作。最后我想讲讲,为什么会有人喜欢虚拟偶像,而不觉得他们是假人呢?其实在我看来,这是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因为虚拟偶像无论你把它视为一个商品还是一种业务,这种商业模式可以存在,背后都要有强劲的需求做支撑!我们区分它目前是不是资本炒概念,最核心的就是,搞懂需求端的逻辑。

所以,究竟为什么会有人愿意为她买单呢?直观的讲,我们以A-soul为例就很容易说清。她们是女团idol,但是不会塌房;她们是动漫二次元形象,但在直播时还能随时和你互动。她们会唱歌跳舞,并且十项全能,集齐了所有让人类疯狂迷恋的圈钱本领。这些有中之人扮演的虚拟偶像,其实集合了一个有意识人类和无意识ip的全部优点,所以有人会喜欢他们其实一点儿都不奇怪。

目前,虚拟偶像已经发展到了3.0时代,而柳夜熙横空出世,又让超写实数字人不再仅仅停留于ppt的阶段。不过前面也说了,这个赛道的发展相当依赖技术的进步。所以如果我们跳出目前的节点,再去俯瞰这个长长的赛道,其实现在还处于一个野蛮生长的状态,很多业务在如何变现上,还有一些问题没有想清。所以,虽然前面我们证实了虚拟偶像是可以商业变现的,它是有价值的,但变现路径还有很多讨论空间。所以我想聊聊争议,都存在于何处。

首先,超写实数字人没有触感,比如柳夜熙、AYAYI等等。那么他们如何带货需要触感的产品呢?比如说需要试穿的衣服,或者亲自使用的化妆品。之前魔珐科技和次世文化联手打造的超写实数字人翎,就因为带货口红时,描述“滋润不干”而饱受质疑。

并且最近,针对明星带货产品翻车的情况,监管在逐渐趋严。比如说浙江省就已经出手治理。当地规定,明星要代言某样产品,必须要亲自使用。那么,虚拟偶像的代言到底属不属于以上监管范畴呢?目前这个问题好像还处于一个模糊的地带,并且在打造虚拟偶像的方面,同质化、头部效应逐渐凸显。虚拟偶像毕竟不是一个真人,这就导致了制作公司可以随意为其贴标签。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为ip打造护城河呢?

3.0时代的超写实数字人,理论上可以无限接近完美。虽然他不断向真人靠拢,但是完美人设和身份都是编造的,没有经过任何苦难和努力,粉丝能否对他共情呢?无法共情的人设,又怎么去变现呢?

这些关键问题,究竟如何解决?我想,或许等到下一轮的技术革新,我们才会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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