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渤海银行反馈:请律师核查出具”28亿存款莫名遭质押担保事件”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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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渤海银行反馈:请律师核查出具“28亿存款莫名遭质押担保事件 ”法律意见)

11月12日,证监会官网发布对渤海银行出具的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具体内容如下:

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2021年11月8日—2021年11月12日)

本周国际部共对1家企业出具反馈意见,具体如下:

渤海银行

一、请补充说明你行报告期内对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处罚的整改落实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行关联交易风险情况,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泛海系”等的授信额度,关联交易风险对你行业务运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行资产质量情况,尚未调整纳入不良贷款的相关贷款和资产情况,若调整纳入,请说明对你公司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的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并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存在经营和合规风险,若存在风险,是否已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五、请详细说明你行南京分行存款人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存款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已立案侦查,你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行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该事项是否对你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六、请补充说明并披露你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你行业务流程的合规情况。请说明你行董事、监事、高管选聘履职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七、请说明你行所涉未结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记者:王文志北京报道

终审:王迎晖

监制:陈东

编辑:黄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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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亿存款质押案深陷“罗生门” 济民可信再次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

济民可信28亿存款遭“莫名”质押事件深陷“罗生门”,济民可信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各执一词,让该事件更加扑朔迷离。

昨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就此事首度接受媒体采访称“储户知情”。随后,济民可信火速回应称:“集团对存款遭质押毫不知情”。今日,就该事件,济民可信通过微信公众号再次发布《再次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对事件中数百枚假公章从何而来、银行职员被警方刑拘为何不能向媒体坦承等问题向渤海银行南京分行提出质疑。

在《再次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中,济民可信再次强调集团、子公司及上下所有人员对下属两家公司28亿元存款遭渤海银行南京分行质押,并为第三方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全部操作过程,均毫不知情。

济民可信强调,警方立案后,对济民可信方人员进行了深入调查,已经排除该方人员参与此案的嫌疑。

另外,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11月4日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其他信息也显示出:济民可信对此事是知情的”。对此,济民可信表示,银行不妨详细披露所谓“其他信息”都是些什么内容,并询问“相关证据为何不予公开,何时能够公开?”

济民可信提及从媒体记者和银行内部人员获悉,10月29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包括管鹏程在内多名员工因收受华业石化巨额贿赂涉嫌经济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刑拘)。济民可信对此提出质疑:11月3日晚,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明知道管鹏程等人已被刑拘,为什么含糊其辞,不向媒体说明?

另外,济民可信再次对第三方贷款人华业石化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勾连到底有多深提出疑问。济民可信称,8月25日晚,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强行划扣济民可信方5亿元存款后,华业石化资金部总监董芸又单独找到济民可信方,讲述划扣前如何与渤海银行南京分行郑顺宁副行长等领导沟通的细节。

回溯事件始末,10月23日前后,有媒体报道,济民可信旗下两家公司此前存入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28亿元存款,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作第三方企业华业石化质押担保。济民可信方面称已于9月3日向无锡警方报案。

此后,该事件持续发酵。10月24日,对于媒体报道,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发布声明称:“发现企业间异常行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寻求司法解决。”面对渤海银行南京分行的声明,当日,济民可信微信公众号发布《六问渤海银行南京分行》,对渤海银行何时报的案、与华业石化是何关系等问题提出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