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会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等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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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的政策措施)

10月22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召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开会,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保障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的具体政策措施。

会议听取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关于当前行业生产经营状况及产量、价格、成本、利润等情况的汇报,讨论了行业合理价格和利润水平,研究了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保障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的具体政策措施。会议强调,煤炭企业要自觉依法规范经营,合理制定价格;对违反现行制止牟取暴利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会议明确,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将派出多个调查组,赴煤炭主产省对煤炭生产、流通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为研究确定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参考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查处发布涉煤造谣信息行为

10月21日,网络监测到某自媒体信息,称陕西省榆林市部分煤矿停产停销,少数煤矿继续涨价。发现上述信息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立即责成陕西省有关部门组织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经榆林市有关部门向相关煤矿逐矿核实,上述信息均为虚假信息,所称煤矿未停产停销和继续涨价。目前,信息中涉及的煤矿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责成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立即对相关信息发布机构和个人进行调查,将依法严肃惩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煤炭生产、流通成本和价格调查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不仅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也对冬季电力等能源供应保障和群众温暖过冬产生不利影响。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为加强煤炭市场价格监管,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迅速组织各地发展改革委、重点煤炭生产企业、贸易企业和用煤企业,开展煤炭生产、流通成本和价格专项调查,详细了解煤炭生产企业成本情况、销售价格,贸易企业煤炭购进和销售价格,煤炭流通费用,用煤企业采购价格等相关情况。

发改委两天连发六文强调煤炭保供稳价

继10月19日晚间国家发展改革委连发三文,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行干预措施,组织召开煤电油气运重点企业保供稳价座谈会,以及在郑州商品交易所调研强调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查处资本恶意炒作动力煤期货后。10月20日晚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连发三文,介绍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以及赴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鹤壁园区调研的情况。

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河北省秦皇岛市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导组在秦皇岛港现场组织晋能控股、中煤集团、国能集团等相关企业座谈,了解当前供需形势,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督导组一行实地督导了有关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港口煤炭运输等情况。

同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负责同志带队,委运行局、价格监测中心、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等单位参加,赴河北省唐山市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导组在曹妃甸港现场组织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投集团等相关企业座谈,了解当前供需形势,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督导组一行实地督导了有关企业中长期合同履约、港口煤炭运输等情况。

上述督导组均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切实落实保供稳价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强化产运需衔接,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户的煤炭资源供应。同时强调,对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力维护煤炭市场秩序。

此外,10月20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主要负责同志带队赴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鹤壁园区调研。调研期间,财金司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做好发电供热用煤现货市场供应事关人民群众温暖过冬,事关经济平稳运行,要在提升政府能源储备能力的同时,切实加强煤炭现货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重点打击资本炒作煤炭现货市场行为并公开曝光,督促有关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促进煤炭现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