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会引爆慈善信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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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 陈齐乐

2021年8月17日,中央财经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会议的主题之一,是“扎实促进共同富裕”。为实现这一目标,会议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在此之前,浙江省发布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曾提出“全面打造‘善行浙江’”规划。具体来说,浙江将建立健全回报社会的激励机制,实施“崇善行善、扶危济困”公益慈善先行计划,鼓励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家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兴办社会公益实体,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慈善褒奖制度。完善有利于慈善组织持续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枢纽型、资助型、行业性公益慈善组织,提升公益慈善基地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慈善信托,争取国家支持探索公益慈善组织设立信托专户,对慈善信托给予政策支持等。

对此,信托业人士普遍认为“共同富裕”是一项重大利好。“特别对于慈善信托而言,将第三次分配纳入基础性制度安排后,会极大激发企业家与社会组织设立慈善信托和捐赠的热情,提升捐赠意愿,推动中国捐赠体量的不断增加和社会关注不断提高,最终助力慈善信托实现快速发展”,一位从业人士这样对号外表示。

为什么是慈善信托?

对于个人或企业而言,从事慈善事业的途径多种多样,为什么要选择慈善信托呢?

中航信托家族信托事业部副总经理上官利青表示,在当前新的慈善需求下,慈善信托的比较优势更加凸显。一方面,慈善信托借助于信托公司的专业的资产管理经验,能更好为慈善财产进行保值增值。比较而言,基金会受人员薪酬限制、投资范围限制以及管理决策机制的制约等,行业平均收益率不足4%。另一方面,慈善信托的灵活性的优势进一步凸显。相比于基金会,慈善信托的业务范围更广,可以涵盖慈善法规定的各个领域,便于灵活调整;慈善信托的慈善支出更灵活,不像基金会有强制性慈善支出规定,慈善信托的慈善支出金额或比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信托合同中自行约定;此外,决策机制更灵活,慈善信托可以自行在合同中约定决策机制,无需像基金会一样有理事会中近亲属的人数和比例限制。由于没有强制性的慈善支出的限制以及保值增值的优势,慈善信托相比于基金会而言,也更能实现永续的目的。

由此可见,慈善信托相比于设立基金会,更能满足当前企业家对大额捐赠后慈善财产的保值增值和灵活性的要求。慈善信托这一工具,也将有利于创新我国公益事业和捐赠财产管理模式,建立公开、持续、透明的公益事业管理机制。

“我们认为,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高收入人群拿出更多的财富用于慈善事业。由于共同富裕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措施,这对慈善财产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方面需要对慈善资金进行有效的保值增值,避免被通胀侵蚀;另一方面,要保持慈善资金在使用方向上的灵活性、可控性”,上官利青说。

进击的慈善信托

事实上,在监管部门的鼓励及信托本身特有的灵活机制双重加持下,近年来慈善信托的数量与规模均实现了快速的增长。

民政部网站慈善中国数据显示,截止到2021年9月15日,全国共备案慈善信托638单,信托资产规模34.949亿元。而在2019年底,全国备案慈善信托尚只有273单,信托资产规模29.35亿元。

在数量与规模增长的同时,慈善信托本身的项目设计与资金用途也在不断推陈出新。

比如2018年7月上海国际信托发起设立的行业第一个慈善母信托——“上信上善” 慈善信托。该项目是金融行业参与慈善领域的首创,也是金融与慈善相结合的创新架构。据了解,“上信上善”的成立目的是将信托资金有效运用于教育助学、医疗救助、艺术文化、绿色环保、济贫救困、助残救灾等公益领域,尽可能聚焦社会资源,助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近年来,上海国际信托已吸引了多家战略客户共同参与慈善信托事业,并向外部慈善基金和自身的高净值客户募集资金,不仅为社会资本参与共同富裕事业提供了便利,也为慈善信托项目提供了源头活水。

又比如,2021年3月落地的国内首单身心障碍者服务信托。该项目由光大信托担任受托人,旨在探索通过信托制度的架构优势,为身心障碍者提供一个可选择、可持续、可信赖的解决方案;可在父母去世后,满足身心障碍者20-40年生活基本需要。该项目得到了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政策支持,利用信托特有的财产隔离与转款专户优势,有效避免监护人侵占,保证了父母留下的财产能专款专用。

此外,五矿信托、陕国投、山东信托、财信信托、万向信托、中建投信托、国元信托等均围绕乡村振兴、扶贫济困、助学助教、支援边疆、关爱特殊群体等领域成立了大量慈善信托项目;其中不乏规模在千万元级别以上,不设固定期限的长期慈善信托。

赚钱的慈善信托

然而,在慈善信托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一些痛点与难点仍然十分突出。

兴业信托总裁薛瑞锋曾公开表示,新设的慈善信托期限仍以短期为主,目前束缚慈善信托的发展主要的原因,体现在慈善信托资金募集、资金使用上,同时由于信托公司不具备开具捐赠发票资质,也会给慈善信托的发展带来较大的制约。近些年,信托公司开展的慈善信托业务规模虽然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但在业务模式上,几乎全是利用本金做慈善,不具备可持续性;在管理模式上,几乎全是“纯公益+免费”。慈善信托以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为目的,而信托公司以实现盈利为导向。两者结合若找不到兴奋点,将会阻碍慈善信托业务的发展。

上述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信托公司而言,慈善信托的收益无法覆盖管理成本。来自信托业协会的一项数据显示,在2017年备案的22单慈善信托中,受托人、监察人不收取报酬的为13单,9单约定收取信托报酬,报酬率仅在0.2%-0.7%之间。

慈善信托是否应该以盈利为导向?业内对此分歧颇大。

建信信托研究部首席研究员吕致文曾对《慈善法》施行后信托公司是否大规模参与慈善信托公开表达了自己的质疑。吕致文认为,信托公司要理直气壮地赚钱,如果把赚钱的功能去掉,信托公司做这个事情是为了什么?只有当信托公司认为慈善信托将是一笔大生意,才会大规模参与,客观上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上海国际信托慈善信托部总经理蔡汝溶则表示,“不同于一般信托业务的展业,慈善信托业务往往需要业务人员将公益根植于心,将慈善融于文化,将做慈善带来的‘多巴胺’作为平衡工作与生活的润滑剂。”对于如何实现内部财务平衡,上海国际信托给出的解决方案则是,慈善信托在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不会用捐款本金支付,而是尽可能地做到通过打理捐款本金,使用慈善信托账户内资金产生的收益支付相关费用。

而随着“共同富裕”与“第三次分配”的推进,上述争议或即将迎刃而解。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腾讯控股就宣布,增加500亿元资金,启动“共同富裕专项计划”;之后的9月2日,阿里巴巴也宣布,将启动“阿里巴巴助力共同富裕十大行动”,在2025年前投入1000亿元,围绕科技创新、经济发展、高质量就业、弱势群体关爱和共同富裕发展基金五个方面助力共同富裕。业内人士预计,企业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将成为评价一家公司价值的重要依据之一,越来越多的头部企业将投入到慈善事业中来,“共同富裕”将带来海量慈善资金,而随着慈善信托规模的不断增加,“收取较低一定比例的固定服务费将不再是一件令捐赠人难以接受的事情”。